备案VFR飞行计划

备案飞行几乎并不是法规要求的;但是,这是一个很好的工作实践,因为包含在飞行计划中的信息可以用于突发情况时的搜索和营救。

飞行几乎可以在空中通过无线电备案,但是备案一个飞行计划的最好方法是通过飞行服务站的人或者就在出发前通过电话备案。起飞后,用无线电联联系飞行服务站把起飞时间告诉他们,这样飞行计划就被激活了。
当VFR飞行计划备案后,在申请的出发时间之前1小时一直被飞行服务站的人员监控,然后被取消,除非:收到了实际的出发时间;或者收到了修改的申请出发时间;或者在备案时,飞行服务站被告知将按申请出发时间出发,但是由于缺乏通信而导致实际出发时间不能告知飞行服务站。但是,接受这个飞行计划的飞行服务站专职人员不会通知走这个程序的飞行员。

图14-25显示了飞行员备案给飞行服务站的飞行计划表格。当使用电话或者无线电备案一个飞行计划时,要按照空格中的编号顺序来给出信息。这能够让飞行服务站的专职人员更有效的接收信息。大多数空格要么是自解释(self-explanatory)的要么就是不适用于VFR飞行计划的(例如第13项)。但是,其中一些空格项可能需要解释。

  1. 第三项要求填写飞机类型和特殊装备。一个例子如C-150/X,其含义是飞机没有应答机。特殊装备的代码清单列在航空信息手册(AIM)中。
  2. 第六项要求填写申请的出发时间UTC,用Z表示。
  3. 第七项要求填写巡航高度。一般地,可以在这里填上“VFR”,因为飞行员将会选择一个符合FAA法规的巡航高度。
  4. 第八项要求填写飞行航路。如果飞行是径直的,则输入词“direct”【表示径直航路】;如果不是的,就输入所沿着的实际航路,例如途径特定的城镇或者导航设施。
  5. 第十项要求填写估计的飞行时间。在样例飞行计划中,在总飞行时间上增加了用于爬升的5分钟时间。
  6. 第十二项要求填写飞机上的燃油可燃烧几小时多少分钟。这是用飞机上的总燃油加仑数量除以估计的燃油消耗速度加仑数计算的。记住,备案一个飞行计划有很多好处;但是,到达目的地之后不要忘记关闭飞行计划。如果可能的话,打电话告诉最近的飞行服务站来完成这个事情,可以避免无线电通信拥挤。